楚雄市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市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和“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干部服务、理事会运作”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创新机制,合力攻坚,做到人、财、物配套扶持,共同搭建农村发展进步的平台,按照“五个强化”的要求,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在新农村建设中,该市一是强化职责。该市建立健全了新农村建设分级负责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乡镇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指导者,村是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具体承担者,对项目的实施负全部责任。二是强化队伍。调整充实了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搞好服务等新农村建设日常工作;建立新农村建设项目技术指导组,对全市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进行帮助指导;建立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组,负责督促指导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选拔了155名德才兼备、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组成15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下派到全市各建制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吃、住、工作在村,直接负责发动宣传、组织实施,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强化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坚持“财政扶持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挂钩单位支持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专项资金整合一点”的“五个一点”方法,狠抓各项支农、扶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各类项目和资金的整合,加大“村企合作”、“部门、村联动”和信贷支持力度,解决好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问题,确保每个新农村试点建设总投资不低于50万元。四是强化考核。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实施了《楚雄市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和促进工作落实的各项制度,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市属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责任目标之中,建立新农村建设奖优罚劣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好新农村建设工作职责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抓得紧、群众主动的乡镇下一年度优先安排项目建设和试点村建设的指标,对工作不到位、组织实施不力的,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扣减。五是强化主体。以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为主要依据竞争选取试点,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物资补助、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创造自己的美好家园。同时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培强农民主体,深入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带头使用和传播先进农业科技的“土专家”,一批带动广大农民共同致富的种养能手,一批繁荣农村市场的经营能人,确保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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