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楚雄州在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使楚雄的社会形态发生了根本转变。
(1)、治理水土流失。
楚雄州红河流域水土流失类型,有面蚀和沟蚀两类。为治理水土流失,楚雄州从1989年起投资试点小流域治理,先后开展楚雄市三街河、双柏县的大庄、禄丰县的川街、罗川、和平,南华县的一街河等18条小流域治理。之后楚雄州又利用“国债”资金,投入治理双柏、禄丰的红栗河、麦地河、他此河、大德罗川等。
(2)、退耕还林工程。
楚雄州今年已完成了2006年下达的跨年度实施的1.8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并加大对历年退耕还林地块的补植补造和中耕管理,同时做好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兑现工作。通过几年的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沿江陡峭的坡地披上了绿装,有效的保护了沿岸的水土流失。
(3)、天然林保护工程。
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楚雄州的森林面积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楚雄州共完成了15.92万亩公益林建设,其中人工林造2.3万亩封山育林13.62万亩;另外还不断加强森林管护工作,造植与管护并重,全州共分流安置森工职工上山管护人员1540人,聘请护林员2693人,完成管护面积2244.1万亩,有效的巩固了天保工程的成果,基本上实现了对全州森林的全面管护工作,保护了金沙江和红河流域的森林植被。
(4)、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工程。
能源的替代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新型的能源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使用,要达到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就要改变传统的薪柴能源,推出新的农村能源。楚雄州在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不断的推行农村沼气能源的建设。今年,在国债、省级、州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下,全州又新建沼气23000户,节柴改灶6000户。
(5)、污染专项防治。
红河流域是楚雄州重要的水资源地区。2006年,流域工业用水总量19237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824.9万吨,其中达标排放量为817.5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每日65.2万吨。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对绿汁江进行了多年的水质环境监测,共布监测点8个,水质按枯、丰、平三期六次进行监测。除绿汁江水质监测结果除水文站监测点为v类水质外,其余螺丝河桥、腾龙桥、星宿江大桥、小江口、绿汁江口、礼社江口、元江口监测点为Iv类水质,均达到国家要求,绿汁江达标率为85.7%。
(6)、监测空气环境质量。
空气环境质量的评价采用国家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近期各县市空气环境质量为:楚雄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标准;禄丰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双柏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一级;南华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一级;元谋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一级;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各地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7)、保护生态环境。
楚雄州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几年来创建了国家级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云南省生态乡镇等。其中楚雄市、武定县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楚雄市的树苴乡、新村镇,禄丰县的中村乡,双柏县的爱尼山乡,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
(8)、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一是统筹全流域,重点保护源头地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认真落实《楚雄州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加快环保重点工程建设,抓好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做好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工作;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积极争取环境保护的对外合作。
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按照已编制的《楚雄州生态功能区划》和《楚雄生态州建设规划》实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改善楚雄州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四是继续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五是加强资源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林业、水利、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建设的环境管理。
六是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七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八是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紧落实楚雄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禄丰县、南华县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
有红河,就有美丽,就有感动,让红河默默泛起碧波,让清流渐流渐迅猛,渐成熟,渐丰满,这是彝州人民对红河的爱心,也是彝州人民对世界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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