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近日决定采取七项措施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这七项措施是:一、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州委、州政府将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二、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争取中央、省资金补助外,州和县、市财政将计划安排乡镇沥青、水泥路建设补助(10万元/公里)和建制村公路(通达)建设补助(5万元/公里),通过各种渠道力争解决自筹资金。三、加强建设管理。认真贯彻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四、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修路、护路意识,调动群众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强大力量。五、做好农村客运站选址和规划工作,加快渡口建设。每个客运站计划补助10万元;渡口改造每座计划补助5万元。六、加强施工管理,用好每一分钱,使投资综合效益达到最佳。七、进一步研究探索适合边疆地区的农村公路通达和通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现建设目标。 这是3月22日至23日举行的全州农村公路建设暨交通工作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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