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州直二组结束了考核工作,其中有8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单位,7个单位被评为合格单位。12月17日上午,15个被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听取了州直考核组的考核反馈意见。
州直考核二组从被考核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对15个被考核单位作了简要的书面反馈。
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长李兴顺在会上讲话。他说,通过一段时间的考核,总体来看,15个被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端正,态度积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管住了自己、管住了班子、管住了队伍。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以思想教育为主,筑牢党纪国法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和利益观;作为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要把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起来,并贯彻落实下去,管理好单位的“人、财、物”;打击和惩治单位、部门内出现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让其他人认识到党风廉政的“高压线”不能碰,从而廉洁自律,规范行为。
李兴顺还指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检查的过程是一个教育、警示的过程,也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鞭策的机会。被考核的各单位一方面要把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发扬光大、继承下去,指导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方面要吸取和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为己所用,完善和充实本单位的工作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单位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形成“教育、管理、打击、防范”、“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多管齐下的态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肖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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