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诺:行政事业性收费只保留1项
我代表昆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优化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将原来的3项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再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项削减为1项,只保留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项目,监督各县(市)区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理》规定,严格按照征收标准进行征收,不乱收费,不超标准征收;免收生育证工本费、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费、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费3项费用。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违法执法损害赔偿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认真落实《昆明市计生系统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接待群众热心,体察民情细心,解释政策耐心,解决问题用心,有问必答。对群众来电来访调查回复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对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态度生硬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电话:3151761、3125974。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杨文惠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昆明市民政局承诺:对保留行政事业收费实行9元标准
我代表市民政局就优化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限制自由裁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及监督途径,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将行政许可项目由现在的7项精减为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现在的7项精减为3项。行政审批的社会团体筹备组织审批,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由条例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殡葬设施建设审核及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及审批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非行政许可的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涉外婚姻登记和遗体异地运输审批,可即时办理。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对保留行政事业收费的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一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每对收取9元的规定收取,并按相关规定如数上缴,严禁搭车收费行为。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凡是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和服务收费的事项一律公开,凡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一律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做到文明周到、热情服务。
五、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在服务工作中实行事前告知制、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效能监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接到的投诉和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投诉人。凡举报投诉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追究其责任。举报投诉监督电话:3196727。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王永清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昆明市体育局承诺:行政许可事项只保留健身气功活动站
我代表昆明市体育局就优化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精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7项削减为1项,只保留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6项削减合并为1项,只保留对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非行政审批事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
二、缩短审批时限。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全部缩短为7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内容。
三、规范检查行为。对以体育健身、竞技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单位的检查,一年内不超过一次(投诉举报和上级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在对体育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四、提供优质服务。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保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快捷高效。无偿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技术咨询服务。
五、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举报电话,对受理投诉在2日内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意见,举报电话号码:5311101。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张萱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昆明市旅游局承诺:导游证制卡费已经取消
我代表昆明市旅游局就优化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业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两人以上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告知相对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充分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在立案30日内作出,案情复杂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二、收费事项方面。将原有的2项收费项目削减为1项。导游证制卡费已经取消,旅游职工培训收费项目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
三、优质服务方面。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做到用语文明、解答耐心、接待热情。旅游投诉热线为96927、3164961,确保24小时畅通无阻,为旅游者排忧解难。严格按照《旅游设诉暂行规定》的时限向投诉者反馈意见,并尽可能地提前反馈。
四、廉洁从政。廉洁行政、公正执法,不滥用职权、不办人情案、不徇私舞弊,不向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吃拿卡要报。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监督电话:3163620、3176419
承诺人:黄峻峰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昆明市商务局承诺:屠宰厂审核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代表昆明市商务局,就优化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依法行政,将现有的10个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2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实行免费办理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
二、公开透明行政,推行优质服务。公开商务局工作职能、政务信息、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及服务承诺;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对行政相对人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
三、廉洁从政。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刁难和索、拿、卡、要。
四、改进作风,接受社会监督。不推诿、不搪塞、不拖拉,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后进行详细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投诉人。违反承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3149837、3110211。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王光中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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