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3日昆明电 云南省将全面开展一次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大检查。对查出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责令尽快搬迁或重建;对危险建筑物和不防震的大板房限期拆除。今年全省将完成20万户农村民居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任务。 云南省政府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决定采取10大措施,全面提升云南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
省政府采取的这10大措施是: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公共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全面推进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全面加强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和抢通保通能力;全面加强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工作;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和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抗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其中,年内将开展全省抗震设防能力大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建筑物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根据检查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震加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责令尽快搬迁或重建,对危险建筑物和不防震的大板房必须限期拆除,对抗震设防存在明显隐患的要限期进行加固。其中,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由全省集中统一组织,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16个州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检查组,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今年6至8月组织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今年9至10月进行实地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从今年开始,启动云南减隔震技术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博物馆、机场、桥梁等重要工程建筑物,党政机关等重要目标单位,重大通信和电力设施等,强制推行隔震垫减隔震技术,并推广使用轻型建筑材料。
为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省政府从2007年起就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投资5亿元完成20万户农村民居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最终完成100万户农村民居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07年,云南省已经完成21万户农村民居安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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