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记者获悉,昆明市有关部门正抓紧审议配套实施细则,今后将按照一定比例在经济适用房及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房。
用地规划就明确配建套数、布局
长期以来,普通商品房作为企业开发建造的产品,走的是市场化道路,而着眼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一直都与商品房“分而建之”。但由于许多新建廉租房大多处于城市近郊,配套设施不完善,给低收入家庭入住带来困难。日前市人大对昆明市今年的十件实事进行检查后,就曾向市政府建议,一些廉租房小区虽已建好一年多,但一直无人入住,对这一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对道路交通、水、电等生活服务设施不配套的廉租房小区,要尽快完善配套。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使昆明市解决新建廉租房配套设施不足有了新途径。该《办法》明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廉租房交由开发商连同商品房一同建设,不仅保障了廉租房房源的供应,也保障了廉租房的房屋品质,对于开发商而言,可能要损失一部分利润,但对于昆明众多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无疑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这昭示着昆明今后新建的廉租房将随着商品房项目的增多而批量涌现,也为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供了物质保证。
低收入家庭共享市中心便利
实际上,北京、广州等城市早已提出,在规划或在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山西省建设厅今年8月出台规定,今后各地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应分别按建筑面积5%和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北京于11月20日发布的土地供应信息显示,首次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廉租房,对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及朝阳区的2块住宅用地分别配建6000平方米和2.5万平方米廉租房。廉租房能在寸土寸金的中关村率先扎下根,穷人和富人毗邻而居,同在一个院子散步,同于一个大门出入,无疑具有开创意义。
有关人士介绍说,过去我们对于低收入者的居住保障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总认为有地方可以住就行了,廉租房多建在郊区,缺少润眼舒心的绿色,各类配套公共设施也不足。而今,贫富混居的目标写入了政府文件,即将变为现实,低收入者也可以与绿草鲜花为伴,理直气壮留在生活便利、设施完善的城市中心区。从新出台的《办法》可以看出,政府指导性十分明确,那就是让不同收入阶层的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新政策的出台,对于昆明房地产业影响不大。由于廉租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较小的建设比例和小户型既不会损害开发企业利益,也能让低收入家庭可以承受得起。此外,廉租房只有低收入群体才能申请,没有产权,因此廉租房与面向市场的住宅不会造成市场冲突。通过参与廉租房建设,也能让走市场化经济发展的开发企业多担一份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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