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丽江市通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3个,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05件,涉及金额35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为此,丽江市严格执行“八个禁令”,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负改革政策,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并采取了以下措施:抓紧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减负政策和规定,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强化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要优先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不得挪用、克扣或者打“白条”;农村税费征管要做到程序规范、票证齐全、方便群众;认真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酬劳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通过贯彻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使丽江市农民得到实惠7732万元;开展农民负担情况监测,做好全市农民负担监测点管理,及时收集基础数据,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情况、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涉农收费情况、婚姻登记收费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涉农收费情况、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涉农收费情况、殡葬涉农收费情况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不规范等伤农、坑农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3个,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05件,涉及金额35万元。(和文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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