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云南省民委副主任木桢带领考核考评组到丽江市,对2007年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进行考评,充分肯定了丽江市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
市长助理杨勇向考评组汇报了丽江市2007年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在听取汇报后,考评组认为,丽江在开展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配合,全面贯彻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维护了各民族利益,亮点很多,为全省开展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省民委副主任木桢还结合十七大有关民族团结的论述,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今后的民族团结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在民族工作中,要永远高举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旗帜;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使各民族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维护和巩固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培养和选拔好少数民族干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在新时期新阶段,要深化对民族工作、民族问题具有长期性、普遍性、复杂性、重要性、国际性的认识。(刘德祥 杨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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