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连卫民、戚斌、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皮永宏及秘书长赵康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雅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昭通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主要是由于重点企业利税的增长及省对市本级转移支付的增加对财政预算进行的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平衡的。调整的项目符合政策,资金来源有保障,调整是必要的,方案是可行的,但要严格把关,确保调增的资金支出用在调增的项目上;要加强对调增支出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十一五”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较好,承办部门的宪法意识有所增强,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待代表建议办理的态度有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程序规范、注重调研、加强面商和重抓督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城市规划法》越来越重视,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办法是积极有效的,城镇化进程加快也是十分明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继续重视和着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还需坚持不懈,努力工作。与会者发言积极,还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具体审议意见和建议。
陈林章对会议进行小结,并就相关工作作强调和要求。(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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